2022年青海支出35亿元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
中新网西宁1月19日电 (李隽马钰)19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2022年该省按照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民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严格落实家庭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和“单人保”等政策制度,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该省长期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共计57.57万人。2022年全年累计支出困难民众救助资金35亿元。
入冬以来,青海省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00元/户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共计发放资金1.21亿元,惠及城乡困难民众16万户。同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30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200元/人的标准,在2023年“两节”期间为37万城乡困难民众发放第二批一次性生活补贴,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2022年四季度连续3个月为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发放资金0.45亿元,惠及58万城乡低收入人口。
2023年“两节”期间,青海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分别组成慰问团,深入困难民众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走访慰问孤儿、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该省各地共计慰问困难民众5000余户次,发放各类慰问款物100余万元。
此外,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解决民众因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急难型临时救助措施,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人口等因疫因灾遇困民众的临时救助力度。主动加强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的政策衔接,确保因灾遇困民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四季度,青海省临时救助7.7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7亿元。(完)
十年来中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13万亿元******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赵建华)十年来,中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40万亿元(未扣除出口退税),加上征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累计超过187万亿元。
1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公布了上述数据。会议介绍,2022年,中国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圆满完成收入任务。其间,积极参与研究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并快准稳好落实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不让税费支持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为助企纾难解困、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3年各级税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积极推动合理确定预算收入目标,持续加强常态化收入监控分析,对违反组织收入纪律、征收“过头税费”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研究完善和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税费政策环境。
同时,稳步提高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工作;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加强税收监管,稳步推进税收大数据体系建设,逐步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健全“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此次会议还透露,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地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增加至36个。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