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种植大棚里许愿的农民:给好日子再添把火******
图为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农民在大棚里干活(资料图)。 陈晓云 摄
(新春走基层)在种植大棚里许愿的农民:给好日子再添把火
中新网赤峰1月10日电 题:在种植大棚里许愿的农民:给好日子再添把火
作者 李爱平 陈晓云 王丽娜
“来年要承包一个大棚,给好日子再添把火。”60岁的郝树军将新年的愿望许给了他家乡的特产--食用菌。
郝树军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官地镇的农民,1月10日,在大棚里干活的他感叹,当地很多村民都通过食用菌种植过上了好日子。
资料显示,目前林西县官地镇已被官方打造成了食用菌产业园区,当地村民每年不仅在土地上能拿到租金,如果承包大棚还可以有另外的收入。
郝树军属于闲不下来的村民,他不甘心只拿土地上的租金,决定2023年承包一个食用菌大棚来提高自己的收入。
郝树军透露,当地农民以前不是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就是在家种地靠天吃饭,自从有了食用菌产业园区,临近几个村的村民都来打工,年纪大的一天也能挣七八十元,大家别提多高兴了。
图为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农民在大棚里干活(资料图)。 陈晓云摄
而当地村民刘国荣将自己的新年愿望寄托在了蔬菜种植上。
在官地镇两棵树村的产业园区内,刘国荣这几天还在忙碌着,10日上午,他们一家正在大棚里忙着栽西红柿秧苗。
他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说:“这些秧苗都是刚送来的,趁新鲜劲儿没过赶紧栽,栽完了就等着孩子们回家过年啦。”
刘国荣表示,作为返乡农民,这几年通过蔬菜种植,早已脱贫致富,住上了新房子,还买了一辆代步的汽车。2023年的目标就是一个棚纯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在大棚里许下新年愿望的还有当地村民刘福琴。
图为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农民在大棚里干活(资料图)。 陈晓云摄
这是一名依靠种植芦笋发家致富的农民,受访时表示,“一开始村里号召大家种芦笋的时候,都怕亏本,谁也不敢轻易尝试,后来村两委给我们算了一笔经济帐,大家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始参与。”
“谁能想到当初不看好的反季芦笋不仅盘活了土地资源,还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更成为了我们增收致富的好抓手。”刘福琴说,自己已种植芦笋3年,每年每个棚都能收入3万元左右,2023年的愿望是种植的芦笋能与北京、浙江等地区客户签收购协议。”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在种植大棚里许下新年愿望的这些村民,正在用勤劳的双手,书写着“农”墨重彩的幸福人生。(完)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