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基金销量首度曝光! 总规模已达20亿******
刚刚过去的2022年可谓个人养老金扬帆起航的元年,11月28日,个人养老金基金正式开售,各大银行渠道迎来争抢养老金账户的开户大战,基金行业也积极行动,纷纷增设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专属Y类基金份额,拓展新渠道,费率最低“0折”优惠,不少基金公司也纷纷官宣“开门红”。
如今,随着公募基金2022年四季报披露,个人养老金首月销售战况也新鲜出炉。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去年年末,华夏基金旗下9只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合计规模超过3.9亿元,是目前唯一一家个人养老金规模超过3亿元的基金公司,除此之外,易方达、兴证全球、工银瑞信三家基金公司旗下个人养老金规模也已突破2亿元大关,中欧、南方、招商三家基金公司的个人养老金规模也均已过亿。
从单只养老目标基金来看,华夏养老2040三年、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是目前两只Y份额资产净值超过2亿元的基金,上述两只基金Y份额成立至今,分别迎来1.80亿份、2.10亿份净申购。
首批Y份额四季度申购数据出炉
7家基金公司规模率先破亿
2022年年末,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可谓基金行业年度头等大事,养老第三支柱“大时代”也正式开启。
在经历了系统上线、增设Y份额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之后,11月28日,个人养老金基金正式开售,多只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也持续迎来净申购,而随着基金四季报进入密集披露期,首批Y份额的销售数据也首次公之于众。
Wind数据显示,截至1月20日,除了天弘基金旗下4只养老目标基金尚未披露四季报之外,其余已经增设Y份额的40家基金公司旗下129只基金数据均已披露。
从这40家基金公司的整体情况来看,截至去年年末,华夏基金旗下9只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在上线1个多月时间合计迎来3.06亿份净申购,整体规模逼近4亿大关,不仅是目前个人养老金基金数量最多的基金公司,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个人养老金规模超过3亿元的基金公司。
易方达、兴证全球、工银瑞信三家头部基金公司也表现不俗,易方达及兴证全球旗下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净申购超过2亿份,规模也顺利突破2亿元大关,工银瑞信旗下Y份额净申购逼近2亿份,整体规模也达到2.33亿元。
除了上述四家基金公司之外,包括中欧、南方、招商在内三家基金公司去年年底旗下个人养老金管理规模也均已达到亿元级别。
从整体情况上看,尽管Y份额增设顺序有先有后,但各家基金公司在销售首月均实现零的突破,整体净申购份额在3.44万份—3.06亿份之间不等。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华夏养老2040等
五只Y份额规模破亿
整体基金公司旗下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情况曝光之外,单只Y份额的销售情况也浮出水面。
从单只基金份额来看,据已披露的公募基金2022年四季报显示,合计份额17.1亿份,仅两只基金份额超过亿元,分别为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Y、华夏养老2040三年Y,总份额分别达到2.1亿份、1.8亿份。
此外,华夏养老2045三年Y、招商和悦稳健养老一年Y、中欧预见养老2050五年Y、易方达汇智平衡养老(FOF)Y、易方达汇诚养老2043三年Y在去年底的份额也超过7000万。
数据显示,Y份额整体销售显示“冰火两重天”,在2只基金Y份额的总份额超过亿份的背后,也有9只Y份额在去年底的总份额不足10万份,甚至最低的一只仅有2300份左右。
从Y份额的规模来看,5只基金Y份额总规模超过亿元,目前规模最大的是华夏养老2040三年Y,规模达到2.19亿元。这只基金的基金经理为许利明,他在发行之际还率先自购所管理个人养老金基金Y份额。该基金去年底基金仓位为83.23%,重点布局了华夏恒生科技ETF、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国泰中证军工ETF、富国中证军工龙头ETF等。
紧随其后的是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Y,目前规模达到2.04亿元,其基金经理林国怀是受到基民关注的FOF基金经理之一。而该基金去年底持有基金的仓位也达到85.65%,重点布局了兴全稳泰债券、国富中小盘股票、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A、工银优质精选混合等。
此外,华夏养老2045三年Y、中欧预见养老2050五年Y、招商和悦稳健养老一年Y的规模也超过1亿元。其他规模较大的是易方达汇诚养老2043三年Y、工银养老2035三年Y、易方达汇智平衡养老(FOF)Y、工银稳健养老Y、中欧预见养老2035三年Y等。
实际上,自个人养老金基金开闸以来,不少基金公司及销售渠道发力较猛,取得不错效果,在上市首日传出少数基金公司旗下Y份额申购金超过2000万的消息。目前基金公司的普遍动作是和各大银行、券商、第三方平台深入合作,大力推广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提供个人养老投资服务。
对此,业内人士评价,得益于全行业各机构的协同推动,目前各大银行渠道的开户数都实现了较好的增长,且保持有一定的增速。不过,整体来看,个人养老金是一项新兴业务、长线业务,投资者的了解和信任还需要更长时间的积累。伴随着业务逐渐深入,个人养老金基金规模将稳健增长。
对2023年权益市场较为乐观
逐渐加大成长型基金配置力度
随着A股市场回暖,大多数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自成立以来均斩获不错的涨幅,Wind数据显示,截止1月20日,共有129只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成立以来取得正收益,占比接近97%。
多位养老目标基金基金经理也在最新披露的四季报中谈及未来的大类资产配置展望,除了继续看好权益市场投资价值之外,在风格上有望加大成长型基金的配置力度。
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FOF基金经理许利明表示,四季度保持较高的权益品种仓位,风格上向小市值和成长风格倾斜。整体上对2023年权益市场比较乐观,加仓了一些港股资产。未来会依据市场的波动情况,以及整个组合的风险承受能力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组合权益持仓比例和结构。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FOF基金经理林国怀也在四季度提升成长风格基金的配置占比,他称,该基金在四季度逐步降低组合中价值型基金的比例,适度提升成长型基金的比例。组合风格上,目前权益部分依然保持略超配价值风格,但随着成长股的大幅调整,未来组合中将继续加大对于成长型基金的占比,保持一贯的“略偏左侧”和“适度均衡”的配置策略。
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FOF基金经理蒋华安在展望2023年资产配置时提到,2023年宜利用低吸机会,积极布局权益。倾向于保持相对较高权益仓位,同时关注港股的战略性机会。权益资产方面,企业盈利增速有望在一季度筑底后温和回升,预计A股中期震荡上行,下行空间有限。
结构上,战略性超配消费、科技+制造特征的成长板块,节奏上先均衡后成长。固定收益资产方面,在2023年经济温和复苏、物价总体稳定的背景下,利率有望区间震荡,上下行空间均不大,等待利率进入配置价值区间再加大配置。
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FOF也看好未来A股市场的投资机会。“当期A股市场估值水平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市场风险偏好较低,充分反映了对经济前景悲观的预期。从中长期来看,A股市场已经具备很高的配置价值。风格配置方面,总体上坚持均衡化的配置思路。在行业配置方面,重点配置业绩修复确定性较强的金融地产产业链,如金融、建筑、建材、家居等,与安全发展关系密切的成长性行业,如半导体、军工、医疗器械等行业,以及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高景气度较高的新能源相关行业等。”该基金在四季报中分析指出。
此外,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基金也看好黄金、白银贵金属商品在美元指数见顶回落和美国实际利率走弱后的机会。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